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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责

图书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
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24-04-08 16:18 

图书馆是学校重点防火禁烟区,为确保图书馆的防火安全,特制定以下制度。

一、成立图书馆消防安全工作小组,图书馆负责人任组长,全体工作人员为组员。

二、馆内严禁烟火、严禁携带一切火源进入图书馆,工作人员有责任纠正读者的违章行为。

三、全体工作人员均需熟悉消防安全20条,落实“四知”要求:知晓火警电话,知晓消防安全重点部位,知晓消防水源位置,知晓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。

四、图书馆对馆内各区域要经常进行检查,加强监督,将一切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。实行消防安全巡查制度,工作人员每周自查一次,全馆每月大检查一次,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学校后勤保卫处。

五、灭火器材定点定位,经常检查,保持完好。不准在图书馆存放、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。不得私拉电线,严禁在馆内私自使用电炉、电水壶、电烘箱等大功率电器,严禁超负荷用电,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。

六、每天闭馆前,工作人员需要做好安全检查,对馆内所有区域进行认真检查,切断电源,关闭电器设备、门窗和水龙头,防止灾害事故的发生。

七、若发生火灾,需立即切断电源,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扑救、疏散在馆读者。专业消防人员抵达现场后,全馆工作人员应当服从消防救援队伍指挥,积极参与灭火救援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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