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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责

图书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
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24-04-08 16:18 

一、成立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图书馆消防安全工作小组,图书馆责任人任组长,全体工作人员担任小组成员。

二、馆内严禁烟火、严禁吸烟,严禁携带一切火源进入图书馆。工作人员不准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,并有责任纠正读者的违章行为。

三、每个工作人员要熟悉消防安全条例,做到“四知”:知火警电话,知重点部位,知消防水源位置,知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。

四、图书馆对馆内各区域要经常进行检查,加强监督,将一切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中。实行消防安全巡查制度,工作人员每周自查一次,全馆每月大检查一次,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学校安全保卫处。

五、灭火器材定点定位,经常检查,保持完好。不准在图书馆存放、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。不得私拉电线,严禁私自使用电炉、电水壶、电烘箱等大功率电器,严禁超负荷用电,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。

六、每天闭馆前,工作人员需要做好安全检查工作,必须对馆内所有区域进行认真检查,切断电源,关闭电器设备、门窗和水龙头,防止造成灾害事故。

七、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,及时报警、组织补救、疏散读者。待专业消防人员到位后,全馆工作人员应服从消防队指挥,积极参加灭火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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